乐发科创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合肥乐发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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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发科创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乐发科创集团

根据乐发科创集团采购计划,现邀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参加乐发科创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审选取,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乐发科创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YKC2023001)号

3、项目地点:合肥市乐发区

4、项目单位:合肥乐发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乐发科创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6、项目概算:10万元/年(含税)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资金来源:自筹

9、标段(包别)划分:不分标段

10、服务有效期:合同期限采取1+2的模式,即合同初次签订有效期为1年,1年后根据上年度完成情况由乐发科创集团决定是否续签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函);

3、投标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 5 年以上,住所地在合肥市或在合肥市区设立有分支机构,通过年检,具有执业律师 30 人以上(含 30人),且合伙人在 5人以上(含5人);(提供执业律师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要有专业团队,拥有独立服务客户的能力,相关人员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项目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首席顾问律师应执业10年以上;

8、近 3 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服务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须知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报价包含满足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结算不得调整;

3、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中应至少就以下内容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机构相关证明;

(3)相关资质要求;

(4)服务方案及承诺。

5、我公司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高分原则选定中选单位。(详见评分办法)。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14日下午2:30至3: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北一环路蓝钻尚界B座6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要求: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3年1月14日下午3:10

2、评审地点:合肥市北一环路蓝钻尚界B座6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合肥乐发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691175

采购需求.pdf

评分办法.pdf

2023年1月10日